濰坊化驗分析儀器操作要規范
第一、實驗時使用的儀器設備及器材,要布局合理,擺放整齊,便于操作,觀察及記錄等。
第二、初次使用儀器設備人員,必須在熟練人員指導下進行操作,熟練掌握后方可進行獨立操作。
第三、使用儀器設備時,其輸入信號或外接負載應限制在規定范圍之內,禁止超載運行。
第四、電子儀器設備通電前,確保供電電壓符合儀器設備規定輸入電壓值,配有三線電源插頭的儀器設備,必須插入帶有保護接地供電插座中,保證安全。
第五、有些儀器設備不宜在磁場或電場中操作使用,必須采取屏蔽措施,防止儀器設備損壞或降低測量精度。
第六、光學化學儀器及其配件,使用時要輕拿輕放,防止震動。切勿用手觸摸光學玻璃表面。發現灰塵及臟物時,不得用手或抹布擦試,必須使用專用品或專用工具清除。
第七、機械類儀器設備,使用前必須進行空載運轉確保無故障后方可加載使用。用前潤滑,用后擦試干凈,注意日常維護、保養。
第八、建立大型精度、貴重儀器設備技術指標定期校驗和標定制度,保持應有的技術指標。做好使用原始記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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